八项规定出台后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 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一、经费管理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3.
关于新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军委后勤保障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省直各预算部门: 为建立科学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省财政厅制定了《黑龙江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
关于继续执行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对继续执行高校学
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军委后勤保障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
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50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军委后勤保障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
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财综[2014]96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