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学院各部:
现转发关于《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一届“龙江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有关文件,依据黑民发【2022】14号文件内容,凡符合申报要求的,均有资格完成全省第一届“龙江慈善奖”慈善楷模奖申报表的填报,请于4月12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刘伟东内网邮箱,纸质件待后续处理,由财务处统一将学院的申报信息报至省教育厅。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