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原始凭证附件要求

时间: 2023-11-17 作者:李嘉娜 点击: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原始凭证附件要求

 

一、差旅费

1.交通费、住宿费、会务费(培训费)发票

2.会议、培训通知(招生、就业、访企拓岗等除外)

3.出差审批表

4.公务卡刷卡记录(选填)

5.其他佐证:购票截图(选填)

 

二、专用材料费

1.发票(需按实物附明细、需经办人、验收人签字)

2.政府采购申请表

3.公务卡刷卡记录(选填)

4.采购金额大于3万元,须需附合同

三、审计费、评估费、检测费等委托业务费

1.发票

2.合同

3.政府采购手续(中标通知、电子卖场成交通知、工程服务超市成交通知……)

4.服务清单(可自制表格,列明被审计/评估的项目清单)

四、劳务费/专家费

1.发放表(至少包含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开户行、应发金额、扣税、实发金额)

2.职称证复印件

提示:

参照黑财规审[2018]26号《黑龙江省财政厅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外聘专家费标准(税后):副高级职称不超过500/学时;正高级职称不超过1000/学时;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一般不超过1500/学时。每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省外邀请专家,路途时间较长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专家费(讲课费)可以适当增加,增加幅度最高超过上述相应讲课费标准的50%

 

 

五、办公费

1.发票(需经办人、验收人签字)

2.公务卡刷卡记录

六、印刷费

1.发票

2.明细表

3.政府采购手续

七、邮寄费

1.发票

2.邮寄明细单

3.公务卡刷卡记录(选填)

八、维修(护)费

1.发票

2.合同

3.政府采购手续(中标通知、成交通知……)

4.维修工程审计报告或支付进度款申请

九、公务接待费

1.发票(校外用餐)、结算单(校内用餐)

2.用餐明细(菜单)

3.客餐申请

4.接待公函

5.公务卡刷卡记录(选填)

 

十、版面费

1.发票

2.刊物封面、目录、文章页复印件或录用通知

3.委托收款证明

4.公务卡刷卡记录

十、专利/知识产权

1)专利

1.发票

2.代理合同(非自行办理)

3.公务卡刷卡记录

4.专利证书复印件

2)专利年费

1.发票

2.公务卡刷卡记录

3.专利证书复印件

十一、参加培训/会议费

1.发票

2.会议/培训通知(需相关领导批示)

3.公务卡刷卡记录(选填)

十二、组织培训/会议

1.发票或结算清单

2.政府采购手续(校外举办需提供)

3.培训/会议通知

4.培训/会议日程安排

5.签到簿

6.刷卡记录或付款截图

十三、基本建设工程款

1.发票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

4.工程款支付审批表

5.工程审计报告(根据实际情况)

十四、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奖品、慰问品、体检卡、学生活动经费)

1.发票(需按实物附明细、需经办人、验收人签字)

2.政府采购申请表(根据采购办意见选填)

3.公务卡刷卡记录(选填)

4.采购金额大于3万元,须需附合同

5.如为物品发放须提供发放签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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