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原始凭证附件要求
1.交通费、住宿费、会务费(培训费)发票
2.会议、培训通知(招生、就业、访企拓岗等除外)
3.出差审批表
4.公务卡刷卡记录(选填)
5.其他佐证:购票截图(选填)
1.发票(需按实物附明细、需经办人、验收人签字)
2.政府采购申请表
3.公务卡刷卡记录(选填)
4.采购金额大于3万元,须需附合同
1.发票
2.合同
3.政府采购手续(中标通知、电子卖场成交通知、工程服务超市成交通知……)
4.服务清单(可自制表格,列明被审计/评估的项目清单)
1.发放表(至少包含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银行卡号、开户行、应发金额、扣税、实发金额)
2.职称证复印件
提示:
参照黑财规审[2018]26号《黑龙江省财政厅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外聘专家费标准(税后):副高级职称不超过500元/学时;正高级职称不超过1000元/学时;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一般不超过1500元/学时。每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省外邀请专家,路途时间较长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专家费(讲课费)可以适当增加,增加幅度最高超过上述相应讲课费标准的50%。
1.发票(需经办人、验收人签字)
2.公务卡刷卡记录
1.发票
2.明细表
3.政府采购手续
1.发票
2.邮寄明细单
3.公务卡刷卡记录(选填)
1.发票
2.合同
3.政府采购手续(中标通知、成交通知……)
4.维修工程审计报告或支付进度款申请
1.发票(校外用餐)、结算单(校内用餐)
2.用餐明细(菜单)
3.客餐申请
4.接待公函
5.公务卡刷卡记录(选填)
1.发票
2.刊物封面、目录、文章页复印件或录用通知
3.委托收款证明
4.公务卡刷卡记录
(1)专利
1.发票
2.代理合同(非自行办理)
3.公务卡刷卡记录
4.专利证书复印件
(2)专利年费
1.发票
2.公务卡刷卡记录
3.专利证书复印件
1.发票
2.会议/培训通知(需相关领导批示)
3.公务卡刷卡记录(选填)
1.发票或结算清单
2.政府采购手续(校外举办需提供)
3.培训/会议通知
4.培训/会议日程安排
5.签到簿
6.刷卡记录或付款截图
1.发票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
4.工程款支付审批表
5.工程审计报告(根据实际情况)
1.发票(需按实物附明细、需经办人、验收人签字)
2.政府采购申请表(根据采购办意见选填)
3.公务卡刷卡记录(选填)
4.采购金额大于3万元,须需附合同
5.如为物品发放须提供发放签领表